3月28日,衡山县检察院公诉科和侦查监督科纷纷传来喜讯,其办理的汤某盗窃案和曾某某等五人涉毒犯罪案分别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案件和侦查监督优秀案件。 汤某为衡山县某高中在读学生,因沉迷网游时常无钱上网,一时心生邪念,遂利用开学时同学们统一办理存折大多未更改原始密码的空隙,窃取数名寝室同学存折内现金。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该院考虑到其未满18周岁又是初犯,认罪悔过态度较好,积极退赃,且面临高考,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结案后,该院又指派未检专干及时跟踪回访,一方面对其加强法制教育,让其正视自己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引导知情师生摘除“有色眼镜”,加强心理帮扶。通过检校的共同努力,该学生彻底卸下思想包袱,最终以优异成绩考取本科院校。 曾某某等五人涉毒犯罪案是衡山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案人员多、组织结构严密、查获毒品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的一起涉毒犯罪案件,成功粉碎了一张从广州蔓延至衡阳的贩毒网,有力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震慑了毒品犯罪分子。从最初对两起涉毒存疑案的敏锐发觉,到同公安机关以提升报捕案件质量为契机的互查互评,再到强化配合意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最后到强化监督意识注重总结成功经验。衡山县院与当地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推诚相见的互查互评,不断总结案件侦查与审查中的不足、完善工作机制,是该案得以成功侦办得重要因素,较完美地诠释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结合的关系。
据悉,2017年来,该院在新一届班子成员的带领下,以争先创优为抓手,始终坚持“办案质量就是生命线”的理念,驰而不息地在狠抓司法规范、狠抓办案质量上下功夫。院案管部门一改过去 “一季度一评查”为“每月一发布、每月一评查、每月一通报”的案件评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以确保所有案件“零瑕疵”。同时,不断完善干警教育培训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学习交流模式,每季度邀请上级院业务骨干、学者、专家来院讲学,派遣业务骨干赴外地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干警登台授课等,努力让全院干警适应检察改革新需求,全院连续三年办案质量稳居全市先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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