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阻碍律师依法会见的投诉,侦查监督部门受理之后,应当在五日内向投诉人书面告知处理情况;投诉人不服书面处理意见的,告知其可以向办案部门所在的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或上一及人民检察院反映。